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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嵌入式灯具、固定式通用灯具、可移式通用灯具、水族箱灯具、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地面嵌入式灯具、管形荧光灯镇流器、管形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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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府为兑现入世承诺,于2001年12月3日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从2002年5月1日起,

  国家认监委开始受理第一批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的19大类132种产品的认证申请。

  它是中国政府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

  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3C认证标志合格评定制度。

  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对列入目录的19类132种产品实行“统一目录、统一标准与评定程序、统一标志和统一收费”的强制性认证管理。将原来的 “CCIB ”认证和“长城CCEE认证”

  统一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 ,其英文缩写为“CCC”,故又简称“3C”认证。

  3C”认证从 2002年5月1日(后来推迟至8月1日)起全面实施,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同期废止。当前已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批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包括电线电缆、开关、低压电器、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农业轮胎、农业载重轮胎、音视频设备、信息设备、电信终端、机动车辆、医疗器械、安全防范设备等

  至今,已发布多项产品,除第一批目录外,还增加了油漆、陶瓷、汽车产品、玩具等产品。

  需要注意的是,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而只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

  3C认证主要是试图通过“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等一揽子解决方案,彻底解决长期以来中国产品认证制度中出现的政出多门、重复评审、重复收费以及认证行为与执法行为不分的问题,并建立与国际规则相一致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可促进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

 

  3C认证 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

  第一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

  一、电线电缆(共5种)

  电线组件、矿用橡套软电缆、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

  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

  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装(共6种)

  耦合器(家用、工业用和类似用途器具)、插头插座(家用、工业用和类似用途)、热熔断体、

  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

  三、低压电器(共9种)

  低压电器漏电保护器、断路器(含RCCB、RCBO、MCB)、熔断器、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其他电路保护装置[保护器类:限流器、电路保护装置、过流保护器、热保护器、过载继电器、低压机电式接触器、

  电动机启动器]、继电器(36V<电压£1000V)、其他开关(电器开关、真空开关、压力开关、接近开关、脚踏开关、热敏开关、

  液位开关、按钮开关、限位开关、微动开关、倒顺开关、温度开关、 行程开关、转换开关、自动转换开关、刀开关)、其他装置(接触器、

  电动机起动器、信号灯、辅助触头组件、主令控制器、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起动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四、小功率电动机(共1种)耦合器(家用、工业用和类似用途器具)、插头插座(家用、工业用和类似用途)、热熔断体、

  五、电动工具(共16种)

  电钻(含冲击电钻)、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电动砂轮机、砂光机、圆锯、电锤(含电镐)、

  不易燃液体电喷枪、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攻丝机、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

  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电链锯、电刨、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电木铣和修边机、电动石材切割机(含大理石切割机)

  六、电焊机(共15种)

  小型交流弧焊机、交流弧焊机、直流弧焊机、TIG弧焊机、MIG/MAG弧焊机、埋弧焊机、等离子弧切割机、等离子弧焊机、

  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焊接电缆耦合装置、电阻焊机、焊机送丝装置、TIG焊焊炬、MIG/MAG焊焊枪、电焊钳

  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18种)

  1.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有效容积在500立升以下,家用或类似用途的有或无冷冻食品储藏室的电冰箱、冷冻食品储藏箱和食品冷冻箱及他们的组合

  2.电风扇:单相交流和直流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风扇

  3.空调器:制冷量不超过21000大卡/小时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的空调器

  4.电动机—压缩机:输入功率在5000W以下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和制冷装置所用密闭式(全封闭型、半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

  5.家用电动洗衣机:带或不带水加热装置、脱水装置或干衣装置的洗涤衣物的电动洗衣机

  6.电热水器:把水加热至沸点以下的固定的贮水式和快热式电热水器

  7.室内加热器: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辐射式加热器、板状加热器、充液式加热器、风扇式加热器、对流式加热器、管状加热器

  8.真空吸尘器:具有吸除干燥灰尘或液体的作用,由串激整流子电动机或直流电动机的真空吸尘器

  9.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用作人或动物皮肤或毛发护理并带有电热元件的电器

  10.电熨斗: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干式电熨斗和湿式(蒸汽)电熨斗

  11.电磁灶:家用和类似用途的采用电磁能加热的灶具,它可以包含一个或多个电磁加热元件

  12.电烤箱:包括额定容积不超过10升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烤箱、面包烘烤器、华夫烙饼模和类似器具

  13.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家用电动食品加工器和类似用途的多功能食品加工器

  14.微波炉:频率在300MHz以上的一个或多个I.S.M.波段的电磁能量来加热食物和饮料的家用器具,它可带有着色功能和蒸汽功能

  15.电灶、灶台、烤炉和类似器具:包括家用电灶、分离式固定烤炉、灶台、台式电灶、电灶的灶头、烤架和烤盘及内装式烤炉、烤架

  16.吸油烟机:安装在家用烹调器具和炉灶的上部,带有风扇、电灯和控制调节器之类用于抽吸排除厨房中油烟的家用电器

  17.液体加热器和冷热饮水机

  18.电饭锅:采用电热元件加热的自动保温式或定时式电饭锅

  八、音视频设备类(不包括广播级音响设备和汽车音响设备)(共16种)

  总输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单扬声器和多扬声器有源音箱、音频功率放大器、调谐器、各种广播波段的收音机、

  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包括各类光盘磁带等载体形式)、及以上设备的组合,为音视频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

  各种成像方式的彩色电视接收机、监视器(不包括汽车用电视接收机)、黑白电视接收机及其他单色的电视接收机、显象(示)管、录像机、

  卫星电视广播接收机、电子琴、天线放大器、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

  九、信息技术设备(共12种)

  微型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与计算机连用的显示设备、与计算机相连的打印设备、多用途打印复印机、扫描仪、

  计算机内置电源及电源适配器充电器、电脑游戏机、学习机、复印机、服务器、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

  十一、电信终端设备(共9种)

  调制解调器、传真机、固定电话终端(普通电话机、主叫号码显示电话机、卡式管理电话机、录音电话机、投币电话机、智能卡式电话机、

  IC卡公用电话机、免提电话机、数字电话机、电话机附加装置)、无绳电话终端(模拟无绳电话机、数字无绳电话机)、集团电话(集团电话、

  电话会议总机)、移动用户终端(模拟移动电话机、GSM数字蜂窝移动台(手持机和其它终端设备)、CDMA数字蜂窝移动台(手持机和其它终端设备))

  ISDN终端(网络终端设备(NT1、NT1+)、终端适配器(卡)TA)、数据终端(存储转发传真/语音卡、POS终端、接口转换器、网络集线器、

  其它数据终端)、多媒体终端(可视电话、会议电视终端、信息点播终端、其它多媒体终端)

  十二、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共4种)

  (一)汽车:在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M、N、O类车辆

  (二)摩托车:发动机排气量超过50cc或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Km/h的摩托车

  (三)汽车摩托车零部件:汽车安全带、摩托车发动机

  十三、机动车辆轮胎(共3种)

  (一)汽车轮胎:轿车轮胎(轿车子午线轮胎、轿车斜交轮胎)、载重汽车轮胎(微型载重汽车轮胎、轻型载重汽车轮胎、中型/重型载重汽车轮胎)

  (二)摩托车轮胎:摩托车轮胎(代号表示系列、公制系列、轻便型系列、小轮径系列)

  十四、安全玻璃(共3种)

  汽车安全玻璃(A类夹层玻璃、B类夹层玻璃、区域钢化玻璃、钢化玻璃)、建筑安全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

  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夹层玻璃 、钢化玻璃、安全中空玻璃)

  十六、乳胶制品(共1种) 橡胶避孕套

  十七、医疗器械产品(共7种)

  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血液透析装置、空心纤维透析器、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管道、心电图机、植入式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肺机国家质监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认监委联合发出公告(2013年第52号),自2013年4月23日起对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心电图设备、血液透析装置、空心纤维透析器、

  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器、人工心肺机、植入式心脏起搏器、橡胶避孕套等8种医疗器械产品不再需要实施强制性CCC认证管理。

  十八、消防产品(共3种)

  火灾报警设备(点型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报警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消防水带、喷水灭火设备(洒水喷头、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消防用压力开关)

  十九、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共1种)

  入侵探测器(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室内用被动红外探测器、微波与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第二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

  无线局域网产品

  第三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

  二、瓷质砖(用于建筑物装修用的吸水率平均值E<=0.5%的瓷质砖)

  三、混凝土防冻剂

  第四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

  入侵探测器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

  振动入侵探测器

  室内用被动式玻璃破碎探测器

  防盗报警控制器

  汽车防盗报警系统

  防盗保险柜、防盗保险箱

  第五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

  童车类

  电玩具

  塑胶玩具

  金属玩具

  弹射玩具

  娃娃玩具

  第六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

  一、机动车灯具产品(前照灯、转向灯;汽车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视廓灯、前雾灯、后雾灯、倒车灯、驻车灯、侧标志灯和后牌照板照明装置;摩托车牌照灯、位置灯)

  二、机动车回复反射器

  三、汽车行驶记录仪

  四、车身反光标识

  五、汽车制动软管

  六、机动车后视镜

  七、机动车喇叭

  八、汽车油箱

  九、门锁及门铰链

  十、内饰材料

  十一、座椅

  十二、头枕  

 

  免办3C认证 免办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免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物品;

  2.香港、澳门特区政府驻内地官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自用的物品;

  3.入境人员随身从境外带入境内的自用物品;

  4.政府间援助、赠送的物品。

  符合以上条件的《目录》中的产品,无需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也不需加施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免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1.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

  2.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

  3.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

  4.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部件(不包含办公用品);

  5.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6.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含展览品);

  7.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8.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目录》中的产品,生产厂商、进口商、销售商或其代理人可向有关质检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申请书、证明符合免办条件的证明材料、责任担保书、产品符合性声明(包括型式试验报告)等资料,经批准获得《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三、《目录》中的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及配套法规进行处罚

  1.不符合本公告条件而借口免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的;

  2.符合本公告条件但没有获得《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擅自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的;

  3.编造虚假材料骗取《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的;

  4.获得《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后不按原申请目的使用的。

 

  CCC认证标志分为四类

  当前的CCC认证标志分为四类,分别为:

  1.CCC+S 安全认证标志;

  2.CCC+EMC 电磁兼容类认证标志;

  3.CCC+S&E 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标志;

  4.CCC+F 消防认证标志;  

  3C认证 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流程

  基本情况:

  •CCC认证申请分书面申请和网上申请。

  •申请书含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和产品的有关信息。

  •每种型号单元的商品应单独申请。

  •同一种型号不同生产厂家的商品也应单独申请。

  阶段1:申请受理

  •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后,认证机构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通知申请人发送或寄送有关文件和资料。

  •同时,认证机构发送有关收费和通知。

  •申请人按要求将资料提供到认证机构。

  •申请人付费后,按要求填写付款凭证。

  [注:企业一般应提供以下资料:总装图、电气原理图、线路图等;关键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单;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其他需要的文件;CB证书及报告(如有)]。

  阶段2:资料审查

  •在资料审查阶段,产品认证工程师需对申请进行单元划分。

  •单元划分后,若需要进行样品测试,产品认证工程师向申请人发送送样通知以及相应的付费通知,同时,通知申请人向相应的检测机构发送样品接收通知。

  阶段3:样品接收

  •样品由申请人直接送达指定的检测机构。

  •申请人付费后,按照要求填写付款凭证。

  •检测机构对收取的样品进行验收,填写样品验收报告,对于不合格的样品将出具样品整改通知,整改后填写样品验收报告。

  •样品验收后,检测机构填写样品检测进度表报认证机构。

  •认证机构收到样品检测进度后,在确认申请人相关费用付清后,向申请人发出正式受理通知,向检测机构发出检测任务书,样品测试正式开始。

  阶段4:样品检测

  •企业在型式试验阶段应作的工作为:送试验样品、需要的零部件及技术资料,了解试验进度,如果出现不合格项要依照样品测试整改通知进行及时整改。

  •样品测试结束后,检测机构填写样品测试结果通知。

  •检测机构还将试验报告等资料传送至认证机构。

  阶段5:工厂审查

  •对于需要进行工厂审查的申请,检测机构组织进行工厂审查。

  •工厂检查的前期准备包括:与认证机构商定工厂检查的日期和人员;按照工厂检查的要求准备好文件和记录;在工厂检查时安排生产线开动。

  •企业要严格按照工厂检查的要求配合工厂检查组的工作。根据确认的不符合项和工厂检查结论,尽快完成不符合项的整改。

  阶段6:合格评定

  •产品认证工程师对各阶段的结果进行收集整理后,进行初评。

  •合格评定人员对以上结果进行复评。

  阶段8:获证后的监督

  •如果生产的产品与型式试验的样品不一致,应得到认证机构的确认后再生产。

  •要与认证机构商定正常监督的日期。

  •在监督时,生产线应正常生产,并有认证的产品在工厂或能提供一定量的产品供抽样(如:外面的仓库、市场等)。

  •准备好监督所要求的文件和记录。

  •确认不符合项和监督结论。

  •尽快完成不符合项的整改。  

 

  3C申购须知

  一、 CCC标志申购方式

  1、已获CCC证书的企业可直接到CCC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申购标志CCC标志尺寸规格及价格需提供:

  A、申购标志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B、清晰的CCC证书复印件

  C、如代理机构进行申购(非证书申请人),还需提供证书申请人授予的委托书。

  2、申请人可通过邮购方式申购标志

  B、 标志中心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回传“形式发票”(即付款通知)。

  C、 申请企业收到“形式发票”后汇款。汇款单上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申购标志申请书上的汇款人名称相同。

  D、 款项到帐后,标志中心向申购企业邮寄CCC标志及正式发票。

  二、CCC标志尺寸规格及价格

  注:每包标志共有50版。(8mm 100枚/版、15mm 90枚/版、30mm 30枚/版、45mm 9枚/版、60mm 9枚/版)

  三、注意事项

  1、进口汽车、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在申购CCC标志时,均需要提供申请书原件、证书原件(如特殊情况下不能提供证书原件的需提供清晰的3C证书复印件)、委托书原件。

  2、依据消防类产品实施细则:消防类产品证书持有者按生产计划到认证机构领取认证标志,每年一至二次。

  3、CCC标志可以加施在工厂范围内的同一产品种类(根据质检总局、认监委发布的强制性产品目录,3C证书编号中的第7至第10位数相同,可认定为产品种类相同)、同一标志类型(指S或S&E等)的其他获CCC认证产品上。请按规定对CCC标志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和存档。

  4、每次申购CCC标志的最小数量为一版。

 

  CE认证介绍

  认证申请流程

产品资料准备齐全2-6周内可以取得CE认证证书

  

 

  CE认证介绍

  CE认证,即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质量要求,协调指令只规定主要要求,一般指令要求是标准的任务。因此准确的含义是:CE标志是安全合格标志而非质量合格标志。是构成欧洲指令核心的"主要要求"。

  “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 EUROPEENNE)。

  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中文名

  CE认证

  外文名

  CE certification

  词意起源

  CE是法语的缩写,英文意思为 “European Conformity 即欧洲共同体,事实上,CE还是欧共体许多国家语种中的"欧共体"这一词组的缩写,原来用英语词组EUROPEAN COMMUNITY 缩写为EC,后因欧共体在法文是COMMUNATE EUROPEIA,意大利文为COMUNITA EUROPEA,葡萄牙文为 COMUNIDADE EUROPEIA,西班牙文为COMUNIDADE EUROPE等,故改EC为CE。当然,也不妨把CE视为CONFORMITY WITH EUROPEAN (DEMAND)(符合欧洲(要求)),构成欧洲指令核心的"主要要求",在欧共体1985年5月7日的(85/C136/01)号《技术协调与标准的新方法的决议》中对需要作为制定和实施指令目的"主要要求"有特定的含义,即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 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质量要求,协调指令只规定主要要求,一般指令要求是标准的任务。产品符合相关指令 有关主要要求,CE 标志是安全合格标志而非质量合格标志。20世纪40年代,西欧国家感到,要在美苏两大国之间保证自己的安全,提高国际地位,加快经济发展,必须联合起来,因此力推欧洲一体化进程。欧洲一体化可分五个层次:建立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统一大市场、经济货币联盟和政治联盟。

  发证机构

  (1)企业自主签发的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 Declaration of compliance《符合性声明书》,此证书属于自我声明书,不应由第三方机构(中介或测试认证机构)签发,因此,可以用欧盟格式的企业《符合性声明书》代替。

  (2)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 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符合性证书》,此为第三方机构(中介或测试认证机构)颁发的符合性声明,必须附有测试报告等技术资料TCF,同时,企业也要签署《符合性声明书》。

  (3)EC Attestation of conformity 《欧盟标准符合性证明书》,此为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简写为NB)颁发的证书,按照欧盟法规,只有NB才有资格颁发EC Type的CE声明。

 

  认证程序

  确认出口国家

  若出口至欧洲经济区EEA包括欧盟EU及欧洲自由贸易协议EFTA的30个成员国中的任何一国,则可能需要CE认证。

  确认产品类别及欧盟相关产品指令

  若一个产品同时属于一个以上的类别,则必须满足所有类别相对应的产品指令中所列出的要求。注: 某些产品指令中有时会列出一些排除在指令外的产品。

  欧盟授权代理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为了能确保前述CE标志 (CE Marking ) 认证实施过程中的4项要求得以满足,欧盟法律要求位于30个EEA 盟国境外的制造商必须在欧盟境内指定一家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理)(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以确保产品投放到欧洲市场后,在流通过程及使用期间产品“安全”的一贯性;技术文件(Technical Files)必须存放于欧盟境内供监督机构随时检查;对被市场监督机构发现的不合CE要求的产品、或者使用过程中出现事故但是已加贴CE标签的产品,必须采取补救措施。(比如从货架上暂时拿掉,或从市场中永久地撤除);已加贴CE标签之产品型号在投放到欧洲市场后,若遇到欧盟有关的法律更改或变化,其后续生产的同型号产品也必须相应地加以更改或修正,以便符合欧盟新的法律要求。

  维护与更新

  (Technical Files)

  欧盟法律要求,加贴了CE标签的产品投放到欧洲市场后,其技术文件(Technical Files)必须存放于欧盟境内供监督机构随时检查。技术文件中所包涵的内容若有变化,技术文件也应及时地更新。

  技术文件通常应包括下列内容:

  a . 制造商(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理)AR)的名称,商号,地址。

  b . 产品的型号,编号。

  c . 产品使用说明书。

  d . 安全设计文件(关键结构图,即能反映爬申距离、间隙、绝缘层数和厚度的设计图)。

  e . 产品技术条件(或企业标准)。

  f . 产品电原理图。

  g . 产品线路图。

  h . 关键元部件或原材料清单。

  i . 测试报告 (Testing Report)。

  j . 欧盟授权认证机构NB出具的相关证书(对于模式A以外的其它模式)。

  k . 产品在欧盟境内的注册证书 (对于某些产品比如:Class I医疗器械,普通IVD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l . CE符合声明(DOC)。 [1]

  欧盟指令

  欧盟已经实施一套制度,以保护消费者与工作者的健康,商品的状态与环境。在这套新制度之下,欧盟与一些欧洲自由贸易协会的国家,制定了EC指令。以确保产品符合安全和品质的标准。

  透过调和的标准,各国适用统一的评估程序和允收条件,因此得以减少重复测试和各国个别送审的情形。

  欧盟/欧洲共同体和欧洲自由贸易协会在1994年,联合建立了欧洲经济区域,此为世界最大的经济区,参加国家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和英国。

  符合

  产品必需符合适用的EC指令,否则将被排除于此市场之外。EC指令提供必要的健康和安全要求,且建立评估产品符合的程序,这些程序在各产品间与各指令间都不尽相同。

  CE 标示

  CE 标示是制造商的符合标志,表示符合所有现行的指令。对于大多数销售到欧盟的产品而言,CE标示的使用和声明产品的符合性 ,是强制性的法令条文。有此符合标志,产品可自由在会员国流通。CE标示必须标示在产品装置上,或是在包装上显示。然而此CE标示 并不能免除国家执法单位对于未符合标示的产品所采取的行动。

  如何标示CE

  决定所适用的指令

  决定适用的调和标准与必要的健康与安全要求

  若指令要求或是有实际的需要,则必须选定一个验证机构。

  决定是当的符合模式并进行评估。

  将指令要求纳入设计考量

  汇整技术文件资料

  准备符合声明书

  CE认证与RoSH认证的区别及GS与CE的区别

  何为RoHS指令

  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于2003年1月通过了RoHS指令,全称是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即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也称2002/95/EC指令,2005年欧盟又以2005/618/EC决议的形式对2002/95/EC进行了补充,明确规定了六种有害物质的最大限量值。

  ROHS实施的意义

  RoHS指令提出意义在与配合WEEE指令提倡环保节约能源。

  WEEE是《电子电气产品的废弃指令》(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的英文缩写。该指令由欧洲议会及理事会提出,欧盟成员国2005年8月13日起开始强制实施。其主要目的是预防废弃物的产生,其次是为方便废弃物进行再回收、再使用、再制造,减少资源浪费。

  指令涵盖了以下10类几乎所有电子电气设备。该指令旨在于使制造供货商负担起回收和再利用各自的电子电气设备的财务责任。制造商、品牌厂商(含销售自有品牌产品的零售商)、进口商和出口商都必须符合欧盟这些关于电子电气设备的新要求。从2005年8月13日起欧盟各国对WEEE及其延伸指令2003/108/EC公布执行。针对10个新加入欧盟国家,可延长期限如下所述:

  12个月:斯洛文尼亚(2004/312/EC);

  24个月: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匈牙利、拉托维亚、立陶宛和斯洛伐克(2004/312/EC);塞浦路斯、马耳他和波兰(2004*486/EC)

  GS 与CE 的区别

GS

CE

自愿认证 non-compulsory

强制性认证 Compulsory

适用德国安全法规进行检测 GS

适用欧洲标准 (EN) 进行检测

由经德国政府授权之第三方进行检测并核发 GS 标志证书

在具备完整技术文件 ( 包含测试报告 ) 的前提下可自行宣告 CE

必须缴年费

无须年费

每年必须进行工厂检查

无须工厂检查

由授权测试单位来核发 GS 标志,公信力及市场接受度高

工厂对产品符合性的自我宣告,公信力及市场接受程度低

  认证标志

  CE认证标志的接受对象为欧共体成员国负责实行市场产品安全控制的国家监管当局,而非顾客,当一个产品已加附CE认证标志时,成员国负责销售安全监督的当局应假定其符合指令主要要求,可在欧共体市场自由流通。

  认证优势

  CE认证,为各国产品在欧洲市场进行贸易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简化了贸易程序。任何国家的产品要进入欧盟、欧洲自由贸易区必须进行CE认证,在产品上加贴CE标志。因此CE认证是产品进入欧盟及欧洲贸易自由区国家市场的通行证。CE认证表示产品已经达到了欧盟指令规定的安全要求;是企业对消费者的一种承诺,增加了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程度;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将降低在欧洲市场上销售的风险。

  优势

  ●欧盟的法律、法规和协调标准不仅数量多,而且内容十分复杂,因此取得欧盟指定机构帮助是一个既省时、省力,又可减少风险的明智之举;

  ●获得由欧盟指定机构的CE认证证书,可以最大程度地获取消费者和市场监督机构的信任;

  ●能有效地预防那些不负责任的指控情况的出现;

  ●在面临诉讼的情况下,欧盟指定机构的CE认证证书,将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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